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泊江海子矿2022年“双效”提升行动的意见》(西部煤电政〔2022〕58号)精神,深化三大防控体系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是细化、规范矿井敏感信息以及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的安全管控。
第三条 敏感信息是指界定标准中具有较高安全风险作业(附件1)。
第四条 涉及“操作票”施工的(包括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大件安拆、有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执行专项措施,按要求办理“操作票施工审批单”,并按敏感信息进行管控。
第五条 关键环节“五类变化”是指:工序变化、工艺变化、设备变化、人员变化、环境变化;“七项重点”是指:打运起吊、电气操作、带压操作、转动部位、打钻注浆、帮顶管理、辅助运输。(具体见附件3)
第二章 敏感信息处置
第六条 敏感信息通过安全防控系统平台按照以下流程处置:基层区队排查安全敏感信息、制定管控措施→职能科室初审→专业分管领导和矿安全监察部审查→西部煤电集团审查反馈→分管领导或矿值班领导调度会安排强调→责任区队和测气安监班班前会贯彻→现场落实管控措施。
第七条 敏感信息梳理上报。
基层区队每天对照月度风险清单、生产计划安排、现场实际情况,排查梳理出敏感信息,制定管控措施。
各专业主管部门编制敏感信息管控措施模板(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基层区队根据要求通过安全防控系统上报敏感信息的管控处置措施,职能科室负责初审,对初审后的新增敏感信息、更新的敏感信息提交分管领导及安全监察部审核上报。
作业地点因同一事项涉及到不同专业类型的敏感信息,应分专业制定处置管控措施后由职能科室集成后合并上报,如采掘工作面过大断层可能涉及到采掘、通风、地测等专业。
各专业分管领导安排工作要超前考虑,对少数敏感信息既符合界定标准又急需实施,来不及上报的,专业分管领导可先制定处置管控措施安排施工,同时报西部煤电集团公司调度备案。
第八条 敏感信息处置及落实。
1.每天调度会值班矿领导要结合西部煤电集团审查反馈意见,对敏感信息管控进行重点强调安排。
2.基层区队每天班前会要传达贯彻调度会内容,重点贯彻本区队的敏感信息,讲清、讲透管控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讲解安全注意事项,落实管控责任人。
3.管控时间超过2天的敏感信息,调度会强调不少于2天、班前会宣贯不少于2个圆班,当处置管控措施或现场情况等有变化时,应重新强调和宣贯。
4.基层区队必须M1(P3、W5)及以上人员现场跟班,规范指挥(如一个区队敏感信息同时管控多个的或管控时间相对较长的可由P2、W4人员参与跟班),班中要向调度汇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人员要掌握操作要领,按章作业。
5.安全监察部、安监员要加强过程监察,安监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敏感信息管控措施进行确认,并汇报调度所现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6.带班矿领导要将敏感信息作业作为班中重点巡查管控项目,特殊情况、重大变化时由专业职能科室或者分管领导跟班,跟班期间重点监督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第三章 关键环节“五类变化”处置
第九条 “五类变化”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置:基层区队排查梳理、制定管控措施→调度会上申请→报安全监察部、调度所→基层区队和测气安监班班前会贯彻→现场落实管控措施→班中向调度汇报。
第十条 “五类变化”处置及落实。
1.执行“五类变化”、“七项重点”施工申请单。
2.施工申请单审批后,基层区队要在班前会重点贯彻,讲清、讲透管控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讲解安全注意事项,落实管控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3.基层区队必须M1(P3、W5)及以上人员现场跟班,规范指挥(如一个区队“五类变化”同时管控多个的或管控时间相对较长的可由P2、W4人员参与跟班),班中要向调度汇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人员要掌握操作要领,按章作业。
4.安全监察部、安监员要加强过程监察,安监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五类变化”管控措施进行确认,并汇报调度所现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6.带班矿领导要将“五类变化”作业作为班中重点巡查管控项目,特殊情况、重大变化时由专业职能科室或者分管领导跟班,跟班期间重点监督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第四章 关键环节“七项重点”处置
第十一条 “七项重点”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置:基层区队排查梳理、制定管控措施→调度会上申请→报安全监察部、调度所→基层区队和测气安监班班前会贯彻→现场落实→施工前向调度汇报。
第十二条 “七项重点”处置及落实。
1.执行“五类变化”、“七项重点”施工审批单。
2.施工申请单审批后,基层区队要在班前会重点贯彻,讲清、讲透管控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讲解安全注意事项,落实管控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3.“七项重点”中的各类高危风险项目分为常态化管控项目和上报的关键环节项目(见附件3);常态化管控项目执行基层区队班队长重点检查,安全监察部重点监管,带班领导加强巡查;上报的关键环节项目,由调度进行管控,由区队M1或P3人员现场跟班,安监员现场重点监管,带班矿领导重点巡查管控项目。特殊情况、重大变化时由专业职能科室或者分管领导跟班,跟班期间重点监督安全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上报的关键环节项目在施工作业前跟班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查、对管控措施进行确认,并汇报调度所现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章 调度管控处置
第十三条 基层单位参加调度会人员需汇报本单位下一个圆班施工作业情况和相应的安全重点,涉及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及安排情况要重点汇报。
第十四条 带班矿领导要执行一班三汇报程序,汇报要有重点,涉及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及安排情况要重点汇报,调度员做好汇报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 调度所负责建立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的动态管控台账,并将每天需要管控项目的信息投在调度大屏上,值班矿领导、调度员要实时掌握施工进度和安全管控情况。
第六章 信息化支撑保障
第十六条 各单位安全防控系统管理员要及时将新增作业地点、风险点添加到系统中。
第十七条 各基层区队将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的管控情况及时录入安全防控系统,现场施工结束后24h内在系统中进行闭环管理。
第六章 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 涉及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作业必须符合管控措施要求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员确定信息后,方可开工。
第十九条 符合敏感信息上报标准的按照敏感信息上报,不再重复执行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程序。
第二十条 失责问责
涉及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的作业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审批单和落实管控措施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问责。
1.施工审批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作业单位审批人200元经济处罚。
2.审批单审批后班前会未贯彻、安排到位,给予班前会主持人300元经济处罚。
3.未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的,给予直接责任人300元经济处罚。
4.各基层单位必须在区(队)务会上列出敏感信息、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的作业安全管控措施和现场安排情况,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落实的,给予会议主持人500元经济处罚。
6.凡属需办理审批单作业范围内施工,单位不办理审批单或现场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甚至冒险蛮干,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并给予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各1000元经济处罚;被上级公司查实的,按照《挂停止作业牌管理规定》挂牌停止作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敏感信息界定标准;
2.敏感信息处置管控措施模板;
3.关键环节“五类变化”、“七项重点”界定标准;
4.操作票施工审批单;
5.“五类变化、七项重点”施工审批单。
2022年5月8日